张小健赶紧把几个人都叫来商量对策,其中一个新加入的小弟出了个主意:“不行我们就找找身边认识的人,看谁有车,直接把人骗过来弄死。”
张小健觉得这主意不错,这小子继续说道:“我有个朋友姓陈,跟我关系不错,在一家贸易公司当司机,开一辆面包车,咱们可以想办法搞一下。”
张小健马上同意了,这小子直接出门给那个朋友陈某打了传呼,告诉陈某,自己这边有个赚钱的生意,想和他一起干,让他过来一下。
朋友都说这话了,怎么也得过去看看,于是1993年9月12号,陈某开车来到了名流发廊。
因为是朋友叫他过来的,陈某没有任何防备,结果他刚一进屋,就被张小健他们用绳子勒住,没多一会就彻底没了呼吸。
随后他们把尸体扔到了惠阳县沙田镇的一个乱石堆里,又把面包车开回老家,卖给了徐显军,到手五万四千块钱。
张小健这边又得手一次,张初强那边也很快就明白了,原来车子不是偷的,而是靠杀人抢的。
张初强觉得这事比偷车简单多了,而且自己还有渠道,于是决定马上开干。
张初强认识一个叫刘高文的人,这小子当年24岁,是深圳黄天派出所的治安副队长。
刘高文是在处理张初强盗窃案子时,和张初强认识的,刘高文很喜欢钱,张初强后来多次给他行贿,求他帮忙办事,很快两人就成了朋友。
张初强从刘高文这里弄来了警服、手铐、路障这些东西,还搞来一辆警用摩托车,直接大摇大摆的上路执勤去了。
1993年11月2号晚上,张初强带着张展庭、陈强和张静波,四个人直接穿上制服上路拦车。
陈强和张静波原来跟张小健一起做过案,但这伙人都是合作关系,他们的原则就是,谁有路子,就跟着谁干。
到了半夜时分,他们终于选中了一辆咖啡色的凌志轿车,司机姓陈,是深圳宝安区康达冲印厂的副经理,当年只有24岁。
张初强一伸手,就把小陈的车拦了下来,然后命令小陈下车。
结果先陈一下车,后面几个人直接冲上去把他控制住,塞进了车子的后排,掏出绳子就把他勒死了。
随后几人把尸体扔到了石岩镇的一个草丛里,又把车子开回丰顺县老家,以16万的价格,卖给了当地一个姓张的人。
虽然这次到手的钱比较多,但是也惹了大祸,被他们勒死的司机小陈,是丰顺县公安局副局长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