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七章 功臣

卒舞 我等天黑 1562 字 3个月前

一个人有了刀枪的武装就能独自杀死老虎么?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否则野兽早就被杀的灭绝了。

那一群人又如何呢?他们拥有数倍于一个人的力量,结果会变得有些不同么?

或许吧,但结果可能会和我们想象的并不一样——在这个打死老虎可以到官府领赏的年代,这依然是一件被视为铤而走险的危险活动。

事实上,勇气是非常脆弱的东西,三五个猎户备齐了工具信心满满地朝着山林中进发,并且成功地围困住了一头凶暴的猛虎,但局面仍然会在某个瞬间被扭转——当第一个人受伤甚至死亡的时候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士气仍旧会在极短暂的时间里迅速溃灭,最后四散而逃。

这是人的天性——人类比兽类拥有更高灵智的一种证明,就是他们懂得畏惧受伤、畏惧死亡,他们总是要选择牺牲最小的方式去获得最大的利益,但结果有可能是竹篮打水。

然而,异类之所以是异类,就是因为他们的超乎寻常。

或许是生来就具有着无与伦比的天赋,但更是靠着后天的磨练打破了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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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人的魔虎非但拥有无匹强悍的躯体,其智慧更是在长久地捕猎活动中锻炼地远超于同族,它非常清楚那对形状古怪的东西对它来说也相当具有威胁,所以立刻向后让了数步,壮硕的四肢骤然紧绷,毛发如钢针一般耸起,保持着相当警觉的姿态。

有道是,云从龙风从虎,这魔虎张开上下两颚,露出那只生有倒钩的舌头,一阵腥臭的妖风也随之喷涌,但它仍旧没有贸然地进攻,猎杀者的本能告诉它这绝不是一场为了获得饱腹感的愉快捕猎,而是一场不死不休的战争。

而它的对手,这位人类中的异种不需要超常的智慧,反而有着近乎于不讲道理的勇武和狂妄,武德充沛世所罕见,仿佛视恐惧为无物——魏溃当然不是没有恐惧之心,但他总能说服自己的战斗欲望将畏缩和理智全都扔进垃圾堆。

在重新得知了故人的消息后,魏溃倒是无比怀念过去的那段岁月。他所率领的前军总是保持着高昂的士气,死战不退——而死战不退的代价往往就是被战友所抛弃。

那是一场孤立无援的战争,数万人将他们围在茫茫看不到出路的大漠之中粮尽援绝,而这支死伤殆尽的疲师甚至到最后连一支箭都拿不出来,从伏击战变为遭遇战,最后从突围战变成逃亡战……最后他们赢了。

对于魏溃来说,哪怕到最后只活着逃出来十几个人,他也更愿意把这场战役的结果描述成大家的胜利,活着的人也带着死去的人的一份儿,那是应该的。

但唯有自己这个先锋是失败的……因为他是前军的领导者,他必须为所有人负起这个责任。所以他才会被冠以“叛军”、“逃卒”的名声,所以他才会结识贺难共同辗转,所以他此刻才会出现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