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点像一下子置身阿伏利卡大草原的味道。
雄狮进击,万兽狂奔,轰轰隆隆,惊天动地。
可问题是,现在正好反过来了。
万猪进击,怂人狂逃,轰轰隆隆,地动山摇。
不过,叶冲显然一点儿也不怕。
怕什么?
他很清楚自己的实力。
就拿身法来说,其实最难的是在逼仄空间中的闪转腾挪能力,考较的是身体的灵敏性、反应性、协调性以及准确性,同时还包括了眼力、体力、耐力和心力,无论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是不可原谅的错误,有可能带来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
可是一旦到了广阔的空间,那就简单多了。
就像现在这样,被万猪进击,那还彪呼呼在原地闪转腾挪个屁啊?
跑呗。
速度才是王道。
连猪都跑不过,还不如去死。
不过,叶冲想是这么想,真跑起来,脸色就一变。
这些变异野猪跑得太快了。
如果说旧时代都是拿猎豹的速度来形容快的话,那现在肯定得换换说法了。
叶冲一遍飞奔,一边观察着身后的猪情。
“麻蛋的,没想到猪跑起来这么帅啊?而且爆发力强,耐力还好,猎豹跟它们相比,绝对被碾压。
关键是,这帮猪想干啥?
我已经冲出了乐青山脉,马上就要进入中都郊区了,它们怎么还跟着不放?
麻蛋的,这动静……”
叶冲有点愁,脸色发苦。
要是这么着冲入中都城,算个怎么回事?
万一伤着人什么的,哪又算谁的责任呢?
关键是他将来还会进入乐青山脉挖松露。
每次都是这么个阵仗,是怕全世界的人不知道他去乐青山脉干啥了是吧?
现在的人又都不傻,一个比一个聪明。
一看就能想明白。
一个人屡次三番冒着生命危险进入变异兽密布的乐青山脉,干啥呢?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种道理就连刚爬出来的婴儿都懂。
麻蛋!
叶冲暗骂了一声,一转身就沿着乐青山脉跑了下去。
三个小时后。
叶冲湿漉漉地返回了南湖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