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仔大王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百事通、百晓生卓伟。
风行工作室,也成为最大的秘密基地。
整个工作室已经不局限于爆料,信息成为了风行工作室最核心的运营方式。
卓伟:我们不是狗仔,只是信息黑料的搬运工!
……
这边,俞明并不知晓此事,亦没想到刘师诗真的有那么大的勇气,去做这件事情。
此刻的他刚刚美美一觉醒来。
一看手机,银行提示资金到账,客串出演的那两三万块钱已经打到了他的卡上。
同时,宁昊针对歌曲版权的问题,也给了回话。
一口价,四十万。
这个价位,只能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众所周知,一首歌的版权有很多,歌曲的伴奏、也既是曲子算一个版权,就比如后来老舅那首播放量破亿、爆火的《野狼disao》,这首歌的伴奏就是购买的。
其次便是用作商业形式的翻唱,这个也算版权。
再就是买断,类似音乐平台直接一口气将你这首歌全盘买下,这个东西直接就不属于你,这也算是版权。
最后,就是一首歌的影视版权。
影视版权唯一特殊的一点就是,一旦有人买了这份授权,另外一人就不可以再买,必须保证这个是独家的。
这也是为什么所有电视剧电影,主题曲和插曲等等各不相同,明明以前那么多经典歌曲,但就是不用的原因。
宁昊购买的就是《去大理》的影视版权,独家,所以出价要高一点。
不过,四十万,对于俞明现在的身价,无疑是有些高的。
毕竟就论俞明目前作为歌手的影响力和名气而言,显然是不值这价的。
其中多多少少有点投资,雪中送炭的意思。
俞明自然也明白,这四十万不仅是四十万,更是一份人情,但是他也没有拒绝,毕竟人情这东西本身就是有来有还的。
除非说你不打算跟这个人共事,要跟他划清楚界限,该是什么就是什么。
略微思考了几分钟之后,俞明便给宁昊发送了个OK的手势。
不一会儿,宁昊发来消息,先是一个微笑,随后便是一份电子合同,俞明看了一下,没什么问题之后,便签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