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歌洋洋洒洒,写了满满的四五页纸,致力于把陈志勇学习上进的激情和热血都给烧起来。
江天歌写完信,厨房里的高金兰也做好了午饭,喊江天歌出来吃。
江援朝和方德音都没有回来,就只有江天歌和高金兰两个人。
吃着饭的时候,高金兰就说起:“你爸爸早上说,小陈明天就不跟在他身边了,让我晚上多做几个小陈爱吃的菜呢。”
高金兰说的小陈,是这段时间在江援朝身边暂替警卫员岗位的陈乘风。这应该是新安排的警卫员,可以上岗了,就不用陈乘风再顶替了。
高金兰还在继续说:“早上的时候,我还特意问了小陈,问他想要吃什么菜,结果这实诚孩子,只摇着头,说不用特意准备。”
高金兰“啧”了一声,又道:“小陈这孩子,平时吃饭胃口好,也不挑,我看着,各个菜他都爱吃得很,但一定要分出哪几个是他最爱吃的,那一定就是肉了。”
“所以,我刚才去买菜的时候,挑了不少肉,准让小陈吃得高兴!”
江天歌比了个大拇指,对高金兰机智的做法给予肯定,“对,他们男的,都爱吃肉,高大姐晚上你挑几个你拿手的菜来做。”
“我迟点,再去买份肯德基回来放一起,这肯定能把小陈哥招待得肚子都吃撑的。”
高金兰一拍大腿,“行!”
……
晚上招待完陈乘风,把陈乘风送走,江天歌就把江援朝拉到书房里,先跟他说了自己已经把防弹衣搬回来了的事情。
看着江援朝,江天歌嘀咕道:“你都知道要让我小舅舅帮忙买防弹衣了,怎么就不知道给自己买两件呢?”
“又不差那两个钱,那么抠门也不知道要干什么?该省省,该花花,在这种关键事情上省钱,也不知道你脑子怎么想的呢。”
对于江天歌特意找了方守义,让方守义给他买防弹衣的事,江援朝心里一片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