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 听说你要问剑

剑来 烽火戏诸侯 9366 字 2个月前

铁符江畔,几位高冠大袖的老夫子带头走在前方,身后是儒衫的年轻男女,显然皆是儒家门生。

队伍如同一条青色长蛇,人人高声朗诵《劝学篇》。

江水潺潺,书声琅琅。

队伍中,有位身穿红衣的年轻女子,腰间别有一只装满清水的银色小葫芦,她背着一只小小的绿竹书箱,过了红烛镇和棋墩山后,她曾经私底下跟茅山主说,想要独自返回龙泉郡,那就可以自己决定哪里走得快些,哪里走得慢些,只是老夫子没答应,说跋山涉水,不是书斋治学,要合群。

期间经过铁符江水神庙,大骊品秩最高的江水正神杨花,一位几乎从不现身的神灵,破天荒出现在这些书院子弟眼中,怀抱一把金穗长剑,目送这拨既有大隋也有大骊的读书种子。照理说,如今山崖书院被摘掉了七十二书院的头衔,杨花身为大骊名列前茅的山水神只,完全无需如此礼遇。

可搬迁到大隋京城东华山的山崖书院,曾是大骊所有读书人心中的圣地,而山主茅小冬如今在大骊,依旧桃李盈朝,尤其是礼、兵两部,更是德高望重。

而杨花曾经还是那位宫中娘娘身边捧剑侍女的时候,对于仍在大骊京城的山崖书院,仰慕已久,还曾跟随娘娘一起去过书院,早就见过那位身材高大的茅老夫子,所以她才有今日的现身。

在铁符江和龙须河接壤处的那处瀑布,早有人等候已久。

披云山林鹿书院的几位山主,还有龙泉郡太守吴鸢,袁县令,曹督造,都位列其中。

还有一位李氏老人,正是福禄街李氏家主,李希圣、李宝箴、李宝瓶三兄妹的爷爷。元婴境修为的老人,如今已是大骊头等供奉,只是一直没有对外宣扬而已。

大骊宋氏当年对于掌握了绝大多数龙窑的四大姓十大族,又有不为人知的特殊恩赐,宋氏曾与圣人签订过密约,宋氏准许各个家族中“截留”一到三位修道之才的本命瓷,在历代坐镇此地圣人的眼皮子底下,准许破例修行,并且能够无视骊珠洞天的天道压胜与秘法禁制,只不过修行之后,无异于画地为牢,并不可以擅自离开洞天地界,不过大骊宋氏每百年又有三个固定的名额,可以悄悄带人离开洞天,至于为何李氏家主当年明明已经跻身金丹地仙,却一直没能被大骊宋氏带走,这桩密事,想必又会牵扯甚广。

李氏老人到底是一位元婴地仙,遥遥便见着了那位心爱孙女,顿时满脸笑意,怎么都遮掩不住。

只是不知为何,总觉得自己孙女还是跟当年那般不合群,独来独往的模样,可好像又有些不一样,老人突然既欣慰又失落。

小宝瓶到底是长大了,就这样偷偷摸摸长大了啊,真的是,也不跟那么疼她的爷爷打声招呼,就这么悄悄长大了。

隔代亲,在李家,最明显。尤其是老人对年纪最小的孙女李宝瓶,简直要比两个孙子加在一起都要多。关键是长孙李希圣和次孙李宝箴,哪怕两人之间,由于他们母亲偏袒太过显眼,在下人眼中,双方关系似乎有些微妙,可是两人对妹妹的宠溺,亦是从无保留。

背着那只老旧小巧的小竹箱,李宝瓶独自走在水浅、声却比江水更响的龙须河畔。

其实队伍不远处,与两个好友一起的李槐,还有与一位书院先生言语交流的林守一,也都背着样式相仿的竹箱。

三只竹箱,都是出自一人之手,不像才怪了。只不过李宝瓶那只做得最早,材质却最普通,只是最寻常的青竹,林守一和李槐是过了棋墩山之后,陈平安用魏檗的奋勇竹打造而成,反而这么多年过去,依旧颜色翠绿欲滴。

至于最后在大骊关隘那边才第一次与陈平安相逢的于禄和谢谢,可就没有这份待遇了。

大骊北岳正神魏檗并未出现,圣人阮邛也没有露面。

一位曾经与茅小冬拍过桌子、然后被崔东山谈过心的山崖书院副山主,有些皱眉,大骊此举,合理却不合情。

真正分量最重的两位,都如此无视了山崖书院。

关键是林鹿书院也好,郡城太守吴鸢也罢,好像都没有要为此解释一二的样子。

这位出身大隋世族的副山长心中难免唏嘘,说到底,还是双方国力的此消彼长使然,遥想当年,我大隋和那卢氏王朝山川版图上,有多少大骊读书人慕名而来?以与两国名士有过诗词唱和而沾沾自喜。

队伍停步,书院老夫子们与大骊那些人客套寒暄。

李宝瓶瞧见了自己爷爷,这才有点小时候的样子,轻轻颠晃着竹箱和腰间银色葫芦,撒腿飞奔过去。

老人笑着嚷嚷道:“小宝瓶,跑慢些。”

李宝瓶在老人身前一个急停站定,笑着,大声喊了爷爷,笑容灿烂,

老人言不由衷地埋怨道:“大姑娘家家的了,不像话。”

不远处,大隋豪阀出身的马濂见到了终于露出笑颜的那位姑娘,他松了口气,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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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观看到这一幕,摇头不已,马濂这只呆头鹅,算是无药可救了,在书院就是如此,几天见不到那个身影,就失魂落魄,偶尔路上遇见了,却从来不敢打招呼。刘观就想不明白,你马濂一个大隋头等世家子,世代簪缨,怎么到头来连喜欢一个姑娘都不敢?

李槐是知道内幕的,先前书院收到了陈平安从龙泉郡寄来的书信,李宝瓶就打算告假返乡,只是当时书院夫子没答应,就在李宝瓶准备翻墙跑路的时候,突然传出个消息,茅山主要亲自领路,带着一部分书院弟子去往大骊披云山,一路游历,然后与林鹿书院切磋学问,此外,就是可以观看一场千百神灵携手夜游访山岳的稀罕事。

还是怪李宝瓶自己,说是要给她的小师叔一个惊喜,先不告诉落魄山那边他们可以回乡了。

结果走到半路,李宝瓶不知道从哪儿得了消息,可能是收到了家书或是什么,然后就开始没有精气神了,越来越沉默寡言,恢复了前几年她在书院读书的光景。如今在山崖书院,随着李宝瓶的读书越来越多,越来越快,跟人请教的次数,抛出来的问题,反而越来越少,起先书院几乎人人都被问倒的夫子先生们,竟是人人觉得寂寞了,没了那些刁难,还真不适应,怀念当年那个一本正经与他们问怪问题的红棉袄小姑娘。

山崖书院学子需要先到了披云山的林鹿书院,接下来才有两天的自由行动,然后重新聚在林鹿书院,观看那场大骊北岳举办的山水夜游宴。

一行人浩浩荡荡穿过了小镇。

李氏老人没有去往福禄街祖宅,而是打算跟随小宝瓶一起入山,当然作为一位元婴修士和大骊头等供奉,本身儒家学问又深,老人没有陪在李宝瓶身边,那只会让孙女更加远离大隋同窗。

在大隋书院学子刚刚离开小镇,路过那座真珠山后,一个手持行山杖、腰间刀剑错的黑炭丫头,身边跟着一头身形矫健的黄狗,一起奔跑,她个儿矮,瞧不见队伍当中那一袭红色,就跑到了自家师父的山头上,这才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使劲挥手,中气十足喊道:“宝瓶姐姐!我在这里,这里!”

李宝瓶猛然转头,看到了裴钱蹦蹦跳跳的身影,她赶紧离开队伍,跑向那座小山头。

李槐乐了,停步不前,留在队伍最后,然后大声嚷嚷道:“裴钱!我呢我呢?”

裴钱翻了个白眼,没搭理他。

刘观和马濂幸灾乐祸,哈哈大笑。

这些年,裴钱时不时会写信去往大隋书院,信上偶尔也会提及马濂和刘观这两个她心目中的马前卒,毕竟约好了以后要跟李槐一起行走江湖,寻宝挖宝,五五分账。但是如果身边没有几个摇旗呐喊的小喽啰,显不出她的身份,马濂比较笨,但是忠心耿耿,刘观心眼多,可以当个狗头军师。

李宝瓶跑向真珠山,裴钱跑下真珠山,两人在山脚碰头。

李宝瓶伸手按住裴钱脑袋,比划了一下,问道:“裴钱,你咋不长个儿呢?”

裴钱如遭雷击,闷闷不乐。

宝瓶姐姐,太不会说话了唉,哪有一开口就戳人心窝子的。

李宝瓶突然说道:“没事,有志不在个儿高。”

裴钱心情略好,“对对对,我志向高远,在落魄山人尽皆知,师父都认的。”

说到这里,裴钱转头斜了一眼那条趴在不远处的土狗。

后者耷拉着脑袋,不敢跟这个手持行山杖的家伙正视。

说到师父,裴钱安慰道:“宝瓶姐姐,别伤心啊,我师父不晓得你们要来,这才自个儿跑去江湖了,千万别伤心啊,回头我见着了师父,我就帮你骂他……嗯,说他几句……一句好了。”

已经快要比裴钱高出一个脑袋的李宝瓶笑问道:“你怎么在小镇待着,没在落魄山练习你那套疯魔剑法?”

裴钱挺起胸膛,踮起脚跟,“宝瓶姐姐你是不知道,我如今在小镇给师父看着两间铺子的生意呢,两间好大好大的铺子!”

李宝瓶一脸讶异道:“你都已经这么厉害了?”

裴钱使劲点头,“宝瓶姐姐如果不信,我可以现在就带你去骑龙巷!那儿的春联、门神,还有福字春字,都是我亲手张贴上去的。”

李宝瓶嗯了一声,赞赏道:“不错,个儿不高,但是已经能够给小师叔分忧了。”

裴钱笑得合不拢嘴,宝瓶姐姐可不轻易夸人的。

李宝瓶回头看了眼队伍,对裴钱说道:“我要先去披云山林鹿书院,等安置好了,我就下山找你玩儿。”

裴钱看着个儿高高、脸蛋瘦瘦的宝瓶姐姐,像是想起了什么,刚才还满心欢喜的小丫头,突然一下子哭了起来,低着头,用手背擦拭眼泪,呜呜咽咽道:“宝瓶姐姐,师父这次回家,可瘦了!比你还瘦,瘦得我都快认不出来了,师父没有说什么,可是我知道,师父在书简湖那边的三年时间,过得半点都不好。宝瓶姐姐,你读书多,本事大,胆儿大,师父又那么喜欢你,你这些年也不去看看师父,师父见着了你,肯定比见着了我还要高兴的……说不定就不会觉得那么累了。”

小主,

李宝瓶笑了起来,转头远望南方,眯起一双眼眸,有些狭长,脸蛋儿不再如当年圆乎乎,有些鹅蛋脸的小尖了。

她弯下腰,帮裴钱擦去泪水,轻声道:“好啦好啦,怨我怨我。”

裴钱哭完鼻子之后,有些心虚,“对不起啊,宝瓶姐姐,我胡说八道哩。”

李宝瓶拍了拍裴钱肩膀,笑道:“回见。”

裴钱点点头,看着李宝瓶转身离去。

宝瓶姐姐,背着那个小竹箱,还是穿着熟悉的红衣裳,但是裴钱望着那个渐渐远去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很担心明天或是后天再见到宝瓶姐姐,个头就又更高了,更不一样了。不知道当年师父走入山崖书院,会不会有这个感觉?当年一定要拉着他们,在书院湖上做那些当时她裴钱觉得特别好玩的事情,是不是因为师父就已经想到了今天?因为看似好玩,可人的长大,其实是一件特别不好玩的事儿呢?

裴钱挠挠头,一跺脚,懊恼不已,自己如今好歹是两间铺子的三掌柜,怎么就不记事呢,她从袖子里掏出两串用油纸包好的糖葫芦,忘了给宝瓶姐姐了!

她唉声叹气,放回袖子一串糖葫芦,留下一串,自顾自啃咬起来,滋味真不错,至于买糖葫芦的钱,是石柔出的,她也真是的,自己不过就是在压岁铺子里边,多念叨了几句糖葫芦的事情,多问了石柔几句,听没听见小贩走街串巷叫卖糖葫芦的声音,一来二去,石柔就主动塞了一把铜钱给她了,说请她吃的,不用还钱。这多不好意思,她裴钱又不是那种馋嘴的孩子了,就使劲盯着石柔手心的铜钱,然后摇着头摆手,说不用不用。不过最后她还是收下了,盛情难却。

吃完了糖葫芦,袖子里那串就留着好了,毕竟钱是石柔出的,回去送给她,至于宝瓶姐姐那份,明儿她自己出钱好了。

江湖人行事,就是如此豪爽。

裴钱挥了一通行山杖,瞥见远远躲开的那条土狗,一瞪眼,土狗立即夹着尾巴跑到她身边趴着。

裴钱蹲下身,一把抓住它的嘴,怒道:“小老弟,你怎么回事,个儿这么矮,你是矮冬瓜吗?丢不丢人?嗯?开口说话!”

它莫名其妙得了一桩大福缘,实则早已成精,本该在龙泉郡西边大山乱窜、好似撵山的土狗一动不动,眼神中充满了委屈和哀怨。

它如今开窍通灵,靠山又是龙泉剑宗,在西边群山之中,也算一头谁都不会招惹的山水精怪了,可是距离开口人言与化为人形,其实还差了些道行。

裴钱使劲攥着土狗嘴巴不松手,她瞪大眼睛,“不说话就是不服气喽?谁给你的狗胆?!”

它一动不敢动。

裴钱手腕一拧,狗头跟着扭转起来,土狗立即呜咽起来,裴钱气呼呼道:“说,是不是又背着我去欺负小镇上的大白鹅了?不然为何我只要每次带上你,它们见着了就跑?你知不知道,什么叫拳高莫出?!气死我了,跟着我混了这么久江湖,半点不学好。”

那条土狗估计想死的心都有了。

当年是谁骑着一只大白鹅在小巷子乱窜?

裴钱好不容易放过了土狗,松开手,站起身,拍拍手,突然她使劲眨了眨眼睛,伸手揉着。

上次在骑龙巷吃过师父递过来的那颗珠子后,就经常这样,双眼发酸,倒是不疼,就是有些心烦,害她好几次抄书的时候,一个眨眼,笔画就歪斜了,没写得工整,就得重新写过,这是师父为数不多的规矩之一,她一直照做,哪怕如今已经没人管她的抄书了。

而且她偶尔望向写满字的纸面,总觉得有些字会动,只是当她定睛一看,又很正常,一个一个字规规矩矩躺在纸上。

裴钱打算借着之后带宝瓶姐姐去落魄山的机会,问一问成天在山上游手好闲的朱老厨子,反正他什么都懂,实在不行,就问问山神老爷魏檗,再不行,唉,就只能去竹楼二楼那座龙潭虎穴,请教那个一言不合就要教她拳法的老先生了,老先生不就是仗着岁数大,气力比师父多几斤几两而已,懂什么拳法?能有她师父懂吗?老头儿懂个屁嘞!

裴钱开始大摇大摆走向小镇,仰着脑袋不看路,高高挺起胸膛,大声道:“走路嚣张,敌人心慌!疯魔剑法,绝世无双!若是朋友,宰了土狗,我吃肉来你喝汤!”

那条土狗夹着尾巴,乖乖跟在裴大女侠身后。

————

小镇愈发热闹,因为来了许多说着一洲雅言的大隋书院学子。

李槐带着刘观和马濂去了自家宅子,破落不堪,刘观还好,本就是寒苦出身,只是看得马濂目瞪口呆,他见过穷的,却没见过这么家徒四壁的,李槐却毫不在意,掏出钥匙开了门,带着他们去挑水打扫屋子,小镇自然不止铁锁井一口水井,附近就有,只是都不如铁锁井的井水甘甜而已,李槐娘亲在家里遇上好事、或是听说谁家有不好事情的时候,才会走远路,去那边挑水,跟杏花巷马婆婆、泥瓶巷顾氏寡妇在内一大帮婆娘,过招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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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观是个懒鬼,不愿动,说他来烧火起灶负责做饭,李槐就带着马濂去挑水,结果马濂那细皮嫩肉的肩头,苦不堪言,看得水井旁的女子笑话不已,容貌清秀的马濂满脸涨红。

李宝瓶到了小镇,先回了趟家,娘亲的眼泪就没停过,李宝瓶也没忍住。

李宝瓶离开了福禄街,去那条骑龙巷,熟稔得很,如今变成小师叔的那两家铺子,当年本就是那个羊角辫儿的祖传产业,李宝瓶小时候没少去,何况李宝瓶在小镇内外从小跑到大,大街小巷,闭着眼睛都能逛下来。只是这次走得慢,不再风风火火了。果然在压岁铺子那边看到了坐在板凳上苦等自己的裴钱,李宝瓶这才加快步子,在铺子待了一会儿,就和裴钱去泥瓶巷,发现小师叔的祖宅干干净净,都不用打扫,李宝瓶就带着裴钱回福禄街。

裴钱蹲在那口小水池旁边,瞪大眼睛看看石子,看看据说养在里边很多年了的金色过山鲫,是小师叔当年送给她的,以及更久的一只金色小螃蟹,则是宝瓶姐姐自己抓的,其实事情的真相,准确说来,是红棉袄小姑娘当年给它夹了手指,一路流着眼泪跑回家,给大哥李希圣掰开螃蟹的钳子。

裴钱看了半天,那两个小家伙,不太给面子,躲起来不见人。

小水池是李宝瓶当年很小的时候一力打造而成,石子都是她亲自去溪水里捡来的,只捡花花绿绿好看的,一次次蚂蚁搬家,费了很大劲,先堆在墙角那边,成了一座小山,才有后来的这座水池,如今那些作为“开国功勋”的石子,大多已经褪色,没了光泽和异象,但是还有不少大小不一的石子,依旧晶莹剔透,在阳光映照下,光华流转,灵气盎然。

林守一去了趟窑务督造衙署,故地重游,小时候他经常在这边游玩。

林家是小镇的大族,却不在四大姓十大族之列,而且林家人也很不出名,不太喜欢与街坊邻居打交道,就像林守一父亲,就只是督造衙署品秩不高的官吏而已,在当时小镇唯一衙门当差的时候,搬迁离开骊珠洞天之前,先后辅佐过三任窑务督造官,但是好像谁都没有要提拔他的意思。

林家迁往大骊京城,可老宅子还在,没有卖,但是只剩下了几个老仆。

林守一对于家族,自打懂事起,就没什么大的念想。

家族对他,似乎也是如此。

两看相厌。

哪怕如今林守一在书院的事迹,已经陆陆续续传入大骊,家族好像依旧无动于衷。

林守一不觉得奇怪,父亲历来如此,只要是父亲认定的事情,旁人的言行,只要不合他的心意,便都是错的。而娘亲在父子之间,永远只会站在自己丈夫那边,看待自己儿子的眼神,从来都是冷冷清清的,就像看待一个只是帮着她留在林家的人,不是外人,也不是什么亲人,反正不像是一个娘亲对待自己的亲生骨肉,客客气气,藏着疏远。

林守一认得那些父亲当年的衙署同僚,主动拜访了他们,聊得不多,实在是没什么好聊的,而且与人热络寒暄,从来不是林守一的长项。

据说今天的督造官大人又出门溜达去了,按照衙署胥吏的说法,不用怀疑,曹大人就是喝酒去了。

林守一难免有些奇怪,好像无论官员还是胥吏,聊起那个他们本该小心措辞的督造官,一个比一个笑脸由心,言语随意。

刚好于禄带着谢谢,去了那栋曹氏祖宅,当年于禄和谢谢身份各自败露后,就都被带到了这里,与那个名为崔赐的俊美少年,一起给少年容貌的国师崔瀺当奴仆。

大骊上柱国曹氏的嫡孙,也就是如今龙泉郡的曹督造,如今就住在这边。

今天喝酒上头了,曹大人干脆就不去衙署,在那儿他官最大,点个屁的卯。他拎着一只空酒壶,满身酒气,摇摇晃晃返回祖宅,打算眯一会儿,路上遇见了人,打招呼,称呼都不差,无论男女老幼,都很熟,见着了一个穿着开裆裤的小屁孩,还一脚轻轻踹过去,小孩子也不怕他这个当大官的,追着他狂吐口水,曹大人一边跑一边躲,街上妇人女子们见怪不怪,望向那个年轻官员,俱是笑颜。

这位曹大人好不容易摆脱那个小王八蛋的纠缠,刚好在半路碰到了于禄和谢谢,不知是认出还是猜出的两人身份,风流倜傥醉悠悠的曹大人问于禄喝不喝酒,于禄说能喝一点,曹大人晃了晃空荡荡的酒壶,便丢了钥匙给于禄,转头跑向酒铺,于禄无可奈何,谢谢问道:“这种人真会是曹氏的未来家主?”

于禄笑道:“这样才能是吧。”

谢谢冷哼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