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罪己诏

关于“称呼门”事件的罪己诏暨致全体读者书

各位亲爱的读者兄弟、大爷、大小姐,本章内容就正式回复一下,也思考了很久,确实要面对错误,作者很社恐,只能看你们给的评论,大概也回复了两个吧。还有一些小问题,是作者不能左右的,涉及到内部团结,不能过分描述,所以今天针对称呼在此正式回复哈。

朕……不对,是我,错了。

首先,请允许我以一个标准的姿势,给大家道个歉(鞠躬)。

起因是这样的:在小说前期,我脑子里可能进了点水,把“父王”、“父皇”这俩正儿八经的皇家称呼,给写成了“阿玛”。

当时我是怎么想的呢?我觉得,那个朝代都统治三百年了,语言习惯难免会受影响,混着用一点应该无伤大雅吧?结果没想到,这就像是在故宫里喝了杯豆汁儿,味儿全不对了。

这几天看到大家的反馈,我去查了资料,又仔细琢磨了一下语境。得,我承认,是我学识浅薄,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

在此,我宣布三条决定:

1. 深刻反省: 这确实是硬伤,历史语境不能乱套,皇家规矩不能串味儿。作为爱国主义者,我深知中华文明的正统与严谨,这种低级错误不该犯,给大家添堵了。

2. 火速整改: 后续章节已经全部更正为正确的“父王/父皇”。前面发布的章节,我正拿着“橡皮擦”和“手术刀”,一个个往回改,可能需要一点时间,请大家给手残党一条活路。

3. 呼吁理性: 我知道大家都有一颗红亮的爱国心,我也一样。咱们理性阅读,讨论剧情可以,骂我蠢我也认了,但别气坏了身子。

最后,罪己是为了更好的重生。 经过这次社死。后面的剧情,我会把这股认错的劲头用在构思上,保证更精彩、更严谨。请继续严格监督。

对不住大家,求轻拍。作者请各位圣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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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己诏》

……臣顿首。

臣以拙笔着文,误用宫闱之制,致有“阿玛”之谬,错称“父皇”。读者诸君愤然指摘,臣惶恐无地。

初,臣以为前朝享祚三百载,言语或有沿袭,遂以俗呼混于庙堂。自以为“阿玛”虽俚,犹能通情。及至读者驳诘,臣翻检典章,方知大谬不然。父王、父皇,乃家天下之正统;阿玛、额娘,乃边域入主之旧俗。朝代更迭,礼制森严,焉能张冠李戴至此?

臣本布衣,好古敏求,常怀赤子爱国之心。然读书未精,下笔孟浪,以致亵渎典制,伤及诸君阅读之兴,罪责难逃。

今臣立誓:

一者,后续文稿,尽数削改,务归正途;

二者,前尘旧章,逐字勘校,虽耗时力,必正视听;

三者,伏望诸君理性观文,若有愤懑,但骂臣愚,勿伤和气。

自此以往,臣当闭门思过,细考典章。剧情之波澜,人物之宿命,臣必呕心沥血,以报君恩。

伏惟圣鉴。谨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