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雪松路抢劫案(四)

小法庭 柳知非 1264 字 2个月前

一直在旁边不远处举着手机的蔡文博不耐烦了:“健健,你到底行不行啊?就你这胆子,我不信你能干大事。”

乔健健满脸通红:“你……你等着,我一定干成。”

一阵“嚓嚓”声从另外一个方向传来,是高跟鞋与地面摩擦发生的声音。乔健健望过去,一位身穿红色风衣的女子正在款步徐行,周围没有其他人,女子的手里还挎着个皮包。

“来了,准备。”乔健健低声对蔡文博说。

乔健健走上前,从裤子兜里掏出玩具手机,对着女子说:“把包放下。”

女子看了一眼面前这个戴着黑色口罩的青年,又望着眼前的手枪,面无表情,顺从地把包放在地上,一句话也没有说。

小主,

乔健健抓起包,飞也似的迈开双腿。一眨眼就到了马路对面,刚才还在拍照的蔡文博,这会儿顾不上拍照,跟在乔健健后头飞奔。

身后没有人追。二人放慢了速度,前面是一个公共厕所。乔健健对蔡文博说:“你在外面等着,我进去一趟。”

蔡文博却不听使唤,他的脚步还是紧随乔健健。乔健健急着大喊:“蔡文博,你快跑,别等我,咱俩分头跑。”

厕所里的乔健健动作娴熟,这是他的事前设计。他已经在家里操练过一次,现在他只需要再操练一遍:摘下口罩,脱掉了外面一层夹克和外面一层裤子;玩具手枪和第一层衣服已经完成了使命,这三样东西的归宿是垃圾桶;抢来的包被揣进第二层夹克。

一切尽在掌控中!乔健健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厕所。

7.终局

于淼这几天因为儿子蔡文博的事愁得茶饭不思。因为蔡文博是未成年人,警察在讯问蔡文博时,作为监护人的她都在场。

“请问嘉宾,我儿子经常跟我说,‘我不满十四周岁,我可以随便犯罪’,我该怎么教育他?”

“要教训,不要教育。”

“问这话之前就应当教育。”

于淼正在观看一期视频直播。弹幕上有观众的提问,嘉宾还没有来得及回答问题,已经有其他粉丝“抢答”。

“统一回复。现在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是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是于淼关注的一个视频博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