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为了防止一家土司做大,
所以就需要对土司管辖区不断进行拆分细化,设置那些级别低的土官。
而广西的地形,又导致居民分布局部密集、整体又稀疏,
所以也方便设立低级土官。
根据记载,
我大明朝,先后在广西省民族交界地区,
增置,广西浔州府桂平县大宣乡巡检司、平南县大同乡巡检司、秦川乡巡检司、南宁府武缘县那马寨巡检司、镆铘寨巡检司、平乐府恭城县白面寨巡检司土官副巡检各一员。
因为广西复杂的地理环境,甚至出现撤销流官巡检的情况。
通过这些土巡检司取代流官巡检司,来降低治安维护成本。
土巡检司长官不少是由土目(土司手下的头目)担任。
于是导致土司与下面的土目关系不那么密切,
所以不论是土官还是土目,很难出现像四川、贵州、湖广、云南四省土司,那种的上下一体的关系。
这样下来,就拆分了土官势力。
导致广西的土司们,上面不仅要面对中原大明王朝的压力,下面还要防备底下土目搞下克上,
以至于广西之地,虽然土司数量庞大,但却没有一家独大。
我大明朝在广西之地,除了拆分领地,辅以军事打击以外,
还分化了土司的兵力,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广西狼兵。
广西狼兵,是由大明朝直接授予土地的,
虽然可能出现一些狼兵头目兼并土地,甚至与小土司无异。
但是总体来看,这些狼兵分布很散,平时以百人为一个群体,有战事才会集结。
集结由狼兵头目负责,战时由土官指挥。
虽然有狼兵因为土地被侵吞导致暴动,但是也很快平定。
同时狼兵在出征时,因为本身属于征召集结,各地狼兵质量其实参差不齐,
所以有时在供应等方面难以周全。
比如出现物资被土官克扣现象,导致狼兵士气低迷甚至出现劫掠的现象。
大明朝,也从经济上强化对广西狼兵的控制,
除了给授予狼兵土地,并由明朝官方实施外,
在出征发放财物时,也会绕过土司,
直接把军饷发给狼兵头目和狼兵士兵们。
小主,
这就进一步,削弱了广西土司们对狼兵的影响力。
相对于四川,贵州,湖广、云南之地的土司,
那种在“则溪制度”下,有广阔土地和大量人口,并且上下一体的情况,
这些广西之地的土司们,在人力和物力的调配方面,却受到了来自大明朝廷极大的限制。
这种限制最为显着地体现在最关键的兵权问题上。
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本掌握在土司手中的兵权逐渐转向了明朝中央政府,以至于如今声名远扬的广西狼兵实际上已处于大明朝的掌控之下。
正因为如此,每当国家需要用兵之时,广西狼兵便会屡次被征发前往各地征战。
尽管他们出自广西土司之下,但其控制权,却始终牢牢握在大明王朝手中。
也正是由于这样的局面存在,与四川、贵州、湖广以及云南等地的土司们相比,
广西的土司,才从未有过如那些地方般掀起大规模叛乱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