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发卖女儿当童养媳,为什么“我”到最后嘴脸都变了?

“过了一年多,女儿的小脚还没完全成型你就把她卖给了那户人家,那天得了不少钱。”

“你洋洋得意请牌友去饭店搓了一顿,你日日在大烟馆中醉生梦死,外界权利的争霸你方唱罢我登场,一睁眼满清的皇帝下台了。”

“新的政府要男的剪辫子,女的不准裹小脚,你一听说就握住大烟杆从榻上翻身起来。”

“这怎么行?”

“我还有个二女儿呢!”

“你把辫子剪了,却和一堆人为裹小脚的事情跑去新政府闹,你读过不少书,口才了得,一通侵犯自由和权利闹得政府的人也反驳不了。”

“而这时候你的小女儿才四岁,本来要再过一两年裹小脚的,但你怕日后有变故,回家后就把小女儿抓在怀里。”

“小女儿还懵懂天真,难得你抱她,她怯生生地依偎在你的怀里......”

“可突然,你抓住她的小脚把她四个小脚趾往里狠狠一掰,脚骨仿佛要被撕扯断裂,女儿哇的一声喊的地动山摇撕心裂肺,你找了块布把脚紧紧缠上。”

疼女儿的人家听到这里就听不下去了,捂住小娃娃的耳朵不想让她听到如此残忍的话语。

这爹真不是个好东西。

女儿还是个四岁的孩子啊,怎么能这么残忍地反人类去裹脚?

脚趾硬生生的掰断。

前朝的老百姓更是不理解这种畸形病态,如此疼痛哪怕是成年男子都不能忍受吧?

更何况那么小的娃娃。

而万朝的妇女姑娘听得别提有多难受,没有裹脚陋习的朝代骂骂咧咧,有裹脚文化的朝代只能悲哀哭泣。

她们的命运何尝有什么区别。

一辈子忍受钻心的疼痛,时时刻刻在提醒自己。

可悲的是故事还在继续,真实的例子又有多少条呢...

“等缠到第二只脚时她早已哭到干呕,女儿涨红着脸手脚不停乱踢乱抓,但你早已铁石心肠,手上动作越缠越紧,任她拍打挣扎也不为所动。”

“小女儿此后再也没有蹦蹦跳跳,面上的笑容也少了,时不时喊着要姐姐,你娘子也时常抱着二丫想念着大丫...”

“娘子让你去探一探,你嘴上应了却从来都没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