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火车上的爱情【求订阅】

人生1984 拾寒阶 6085 字 2个月前

他们下榻长城饭店后,李云海便安排庄勇去找苏红,顺便把车子开过来。

这些天来,苏红一直留在京里,和郑远一起处理这边的前期事务。

李云海有什么事情,也会安排苏红去做,比如说买车的事。

苏红的个人能力很突出,尤其擅长交际,因为人长得漂亮,跟狐狸精一样迷人,有一种天然的亲和力,不管和谁打交道,她都能做到如鱼得水,游刃有余。但她这样的人,做交际的话,也容易成为男人下手的对象,如果不能面面俱到的话,很容易吃亏。

还好苏红很厉害,又能管住自己的嘴,不喝醉酒,也知道怎么样保护自己,不被那些觊觎自己美色的男人揩到油。

李云海的三个秘书,梅青性子安静沉稳,适合坐办公室;苏红是个活泼开朗的人,适合跑腿办事;杨舒月八面玲珑,兼着办公室主任,平时工作很繁忙。

这三个人,李云海用得都很顺手,对她们的工作表现也很满意。

林芝和李云海住的是套间,十分方便,她把两人的衣服拿出来,挂以衣柜里。

林馨过来一看,哇的一声:“姐,你俩睡这么大的房间,我们四个人挤那么小的房间。我们的衣服都没有地方挂,只能放在衣箱里。”

林芝笑道:“云海是公司大老板,他当然要住大一点的房间,要是来个客户什么的,连个谈话的地方也没有。你可不能跟他比啊!这里的房价几百块钱一晚,我们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不得省着一点花啊?”

林馨抿嘴笑道:“我有自知之明,我哪里敢跟姐夫比呢?姐夫能带我出来玩,我就已经很知足了。姐,既然住酒店这么贵,为什么不在北金买几套房子住呢?北金的房价也不贵吧?”

林芝问李云海道:“北金的房价多少?”

李云海道:“花城那边的房子都要卖800多每平方米,这边要一两千元吧!”

林芝道:“要是有得买,买套房子住是不是划算一些。就像我们在花城买了房子一样。这酒店实在是太贵了。”

李云海想想也是,说道:“回头我们找一找有没有合适的房子。”

国内房价最便宜的时候,就是刚刚改革开放那几年,也就是1980年前后,有人在北金买一套小型的四合院,只需要2万5千块钱,不过那时工资也低得离谱,万元户还是个稀罕玩意,能买到的房子也不多,纯粹属于捡漏性质。

发展到1986年,很多城市都出现了最早的商品房,北金最多的就是外销房,就是专门提供给外商买的,10万块钱一套,70个平方米,带装修,价格也就是1400元每平左右。

至于老旧的四合院,在这个时代反倒并不吃香,因为残破不堪,又没有单独的洗手间,住起来很不方便,而且一座四合院,往往住着几户甚至十几户人家,相当于一个大杂院,大家都只想搬离,住进新式的小区。

但是这个时代的商品房,有一点不好,就是不管多高,都很少装电梯。六七层楼还好,爬一爬就当锻炼身体了,那些十几层的高层住宅,爬一次能要人半条命。所谓的步梯小洋楼,又没有做动静分区,唯一的好处就是布局新式,自带厨房厕所,生活比较方便。

李云海做为一个重生者,看不上这个时代的商品房,真不如住酒店方便舒适。

而那种老旧的破杂院,买下来修缮一下,用来投资还不错,真要住人的话,肯定也没有五星级宾馆舒服。

除非能买到一座豪华的四合院,在清代是王爷住的那种级别的,面积大,保养得好,不管是自住还是投资都不错。不过样的房子不多,可遇而不可求,价格方面当然也更贵,毕竟人家当年的造价就不便宜。

买房子的事,李云海想了想,先丢开一边,他现在只想打开局面赚钱。

在北金买房的事情,未来几年都可以,房价也不会有太大的起伏变化。

最好是像西州那样,四海集团在北金落地生根以后,建造自己的大楼,再附带开发一个商品小区,给自己弄几套精致的现代化别墅,那才是有钱人的享受。

李云海在京里没有什么人脉,想拿土地是很难的事情,因为北金的土地还不能私人买卖。

安顿下来以后,庄勇带着苏红、郑远,一起把两辆小车开了过来。

苏红向李云海汇报装修情况。

中关村买的那幢楼房,已经装修完毕。

李云海说我们明天再去检查,天色不早了,我们一起吃个饭。

苏红住在中关村附近的旅社,那边条件比这边艰苦。

李云海便又长城饭店多开了一间双床房,让沈秀兰和苏红住,这样一来,林馨也有了一个单独的床位,只有李云芳和沈秀玲还在挤一个床铺,不过这两个小姑娘也不在乎,只要有地方睡就行。

晚上,李云海在长城饭店的餐厅请客,大家满满的坐了一桌。

吃过饭,李云海请大家到音乐厅看表演。

李云芳等人都是第一次住这么高级的宾馆,看这样高级的演出,很是好奇。

今天请的是几个北金本地的乐队在演出,另外还请了一个当时很有名声的男歌手,名叫吴涤青的在唱歌。

说到这个男歌星,可能很多人并不熟悉,但此人在80年代曾经轰动一时,在上海万体馆开过演唱会,是各大唱片公司的抢手货。

他在1985年发行的专辑盒带《梅兰、梅兰我爱你》,销量逾百万张。

还有一张专辑《阿里巴巴》也是流行乐坛的销量王。

李云海听着他的演唱,倒觉得很有韵味。

“梅兰梅兰我爱你,看到梅兰就想到你。”

“阿里、阿里巴巴,阿里巴巴是个快乐的青年。”

这些轻松欢快的曲调,也是这个年代人们的童年记忆。

现场很多人都会跟着唱,就连李云芳也跟着哼唱起来,她以前都是在磁带里听到这些歌,没想到有朝一日,可以在现场看到歌星,虽然她并不追星,但脸色还是因为激动而变得通红。

“哥,这个人是不是原唱?”李云芳低声问道。

有这个大妹妹在,坐在李云海身边的人,就是林芝和她了,沈秀兰反而要坐得远一点。

李云海笑道:“对啊,这些歌就是他唱的。”

“我看他长得也一般般嘛!还是个光头!还没有你好看。”

“人家有才华,唱歌又不是比谁好看。”

“也是哦!”

吴涤青唱完以后,上台的是一个本土乐队。

这个时期酒吧文化还没有流行开来,乐队都是在各大饭店驻唱。

这时,一个男青年走了过来,笑道:“你们好,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

李云海看了一眼那个人,认得是在火车上见过一面的岳华。

李云芳瞪了他一眼:“咦,我说你这个人怎么阴魂不散?怎么还跟到这里来了呢?”

岳华尴尬的笑了笑:“对不起,我真不是跟着你来的,我是跟着我哥来的。瞧见没有,台上那个吉他手,就是我哥,他叫岳忠,我叫岳华,合起来就是中华。”

李云芳闹了个大花脸,咬了咬嘴唇,说道:“关我什么事,你别来烦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