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后方,则是数十头灰色的恐狼。
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这头银白色的恐狼,比其他恐狼都要大上一圈,而且只有它是银白色的,其他恐狼都是灰色的。
他的腿似乎受过伤,走路一拐一瘸的,但是这并不妨碍它成为恐狼的首领。
“鲁伯斯大人,您说得不错,尘埃平原的血牙野猪果然又大又多,这半天捕获的猎物,已经比以前在黎明森林一天的猎物要多了。”后方一头灰色的恐狼恭敬的对银白色恐狼说道。
银白色恐狼鲁伯斯,正是它们的首领,有着七阶实力,尤其与其他恐狼不同的是,鲁伯斯会使用暗影伤害攻击,无视物理防御,这在恐狼里是非常罕见的。
鲁伯斯说:“我早就知道这里野猪很多,只不过以前不想和河爪豺狼人抢地盘,才没有带你们过来。”
“那河爪豺狼人哪里去了,一路上很少见到它们。”灰色恐狼问道。
“会不会是被月溪镇的人类消灭了?”另一头灰色恐狼说道。
“应该不是,据我所知,月溪镇只有几十个治安队员,不可能消灭几百只河爪豺狼人。可能是迁徙到别处去了。”鲁伯斯说。
一头灰色恐狼说:“那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地盘了!这么好的地方,这么多的野猪,终于不用吃黎明森林那些难吃的蜘蛛了。”
另一头灰色恐狼说:“这里有人类的农场,万一人类来进攻怎么办?”
鲁伯斯说:“咱们部族有一千多成年战士,凭月溪镇那几十个治安队员,绝不可能是咱们的对手。如果人类敢来进攻,那就咬死他们,吃掉他们。”
“说得对,咬死他们,吃掉他们!”
鲁伯斯看着狼群高昂的士气,非常满意,这么强力的恐狼队伍,区区几十人类士兵,怎么可能是对手?
就算有几百士兵,恐狼也不怕,尘埃平原以后就是恐狼的地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