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他大半天都坐在藏书阁里,休息得足够了,才发觉好久没有看过这周围的风景了。
小时候倒是贪玩到处去看,但那已经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
再大一些就都是练功打坐,住在山下加上往返,每日都很充实。
山腰就已经是身居云端,祥云白鹤时常出现,亭台楼阁也时有仙气缭绕,已经是凡人们所憧憬的仙境。
也许是常年在此的缘故,再美的风景成了日常都变得普通了些,或者说跟自己关系不大。
自己只是山上的一个普通弟子,丹不善炼,符不善画,咒不善施,只是练得一些外门武艺,得了个金刚境,下了山去,也只是一个力气稍比常人大的后生。
修仙吗?好像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十六年了,他的人生第一次多愁善感了起来。
回到家中后,夜色墨染下,看了看栽下赤血果树,他将从藏书阁内所借的书拿了出来,顺带也从山上拿了一些纸笔。灯油并不值几个钱,他一左一右点了两盏灯便将山中那份意犹未尽默默续起。
刘白心中有愧,今天也是难得去山中走了走,走到夜都黑了才凑巧遇到一只双纹鹿,虽然不是什么珍兽,但也算是有些收获。
回到草木庐时,看见常世雨那半侧屋子灯火荧荧,半开的窗户以他的眼力自然是可以看得见常世雨在里面读书的。
以前猎得什么都是常世雨处理的,这孩子懂事早得很,现在难得如此用功他也不忍打扰,常世雨也读得入神,刘白便自己处理起了双纹鹿。
双纹鹿体型并不大,跟寻常人家养的看门狗差不了多少,每年夏冬身上都会根据所处的环境更换不同颜色的皮毛,刘白猎得这只身上的纹路已经不是简单的颜色,双色汇成了树叶和枝杈,应该是有些年岁了。
偷摸着来到只有一个简单棚顶的厨房,点了盏灯,刘白将双纹鹿放在案板上,从背后将自己的佩刀解了下来,出了鞘,灵光在昏暗里有些晃眼,看着这久不出鞘的佩刀,他也是有些感慨。
不过感慨归感慨,他还是将这刀当作寻常菜刀使用,长长的刀锋在他手上切肉剔骨并没有什么不方便的,这是他跟这刀多年磨出来的默契,三下五除二就将鹿肉一块一块的切入洗菜用的盆中。
等到他端着满盆鹿肉走到灶台准备生火的时候,常世雨已经取了火折子,点燃了一些取火的茅绒往灶门里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