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唯一能追缴的,就是店铺内属于刘国平的那些资产。
这些资产其实也不多。
也就店铺内的一些办公设备,以及一些刘国平没带走的中低品质的原石,外加后院一台不怎么值钱的用来拉货的二手面包车。
假如说,这些东西还算值钱的话,那法院还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来变现,然后按比例偿还给债权人。
可问题是,这些东西真的不怎么值钱,根本就不值得上拍。
而且,这些东西法院拉回去,也没地方搁。
那咋办?
总不能一直把东西封在店铺里不管吧?
毕竟店铺不是刘国平的,而是租来的,算下来,房东也是受害者。
于是,法院便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那就是将店铺解封,让房东重新招租,但新租者必须按评估价以顶手费的方式来接手刘国平遗留下来的那些东西,以少量弥补其他债权人的损失。
那些东西的价值倒是不高,法院也就给了个五十万的评估价,可问题是,谁愿意花五十万来接手这些被人遗弃的东西?
这就是李瑞阳之所以说,这店铺一时半会很难租出去的原因。
梁夏却又转向了魏阳,问道:“老大,你看呢?”
“五十万就五十万,拿下吧,你跟房东联系一下。”
魏阳却是很干脆地回道。
对别的商家来说,接手一个跑路商家遗留下来的东西,可能会觉得晦气,可魏阳却没有这样的顾忌。
毕竟这是他呆了两年的地方,对于里面的每一样东西,他都还有着深厚的感情,而五十万对他来说又不是啥大事。
“那行,等晚点我就跟房东联系。”
梁夏自然是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这可是又把李瑞阳给整懵了。
啥?
魏阳竟然要把隔壁给租下来?
重新跟我来做邻居?
这到底是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