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行吧。”
他假装大度地答应了下来。
接下来讨论的是客户资源。
这也是公司资产里较具价值的一部分,有了老客户的存在,那就算是重新注册公司,也用不着从零起步。
只不过这一块却没啥可争的,既然林琳这边今后的主打方向是成品,林大恩这边只做他熟悉的原石,那公司的现有客户也可以按这个来分,谁也不吃亏。
因此,这一部分在郑西南的主持之下,双方很快就达成了协议。
真正的重头戏来了。
那就是有形资产的瓜分。
从维恩的情况来说,有形资产主要包括两大块,一是公司经营的场地、设备之类的,二则是公司的存货。
场地这一块原则上挺好分,理论上这边归林大恩,玉器城那边归林琳。
但有一个问题。
公司的仓库和加工厂怎么分?
要知道,不管是公司的原石还是成品,亦或是成品的原材料,都是存在这边的仓库,既然分家了,总不能两家再继续共用一个仓库吧?
这个问题倒不算大,大不了林琳再去外面另外租一个地方当仓库就能解决。
可问题是,加工厂归谁?
要知道,加工厂可是为成品那一块服务的,站在林大恩的角度来说,既然他今后不打算做成品,那加工厂他肯定不想要。
那就只能分给林琳。
可问题是,林琳接手加工厂之后,还继续把加工厂设在这边?
因为林琳之前寸步不让的缘故,这下林大恩可不乐意了,他板着个脸说道:“阿琳,加工厂你恐怕得另外找地方安置了,继续在这边的话,我可不同意。”
这下可是为难到林琳了。
要知道,加工厂可是有着不少的重型设备,真要把它们拆下来再搬走另外找地方安装的话,可不是一般的麻烦,麻烦程度比新建一个加工厂有过之而无不及。
小主,
因此,假如加工厂必须得搬的话,她宁愿不要,只带人走。
可她不要的话,林大恩能同意吗?
显然不能。
那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