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废话,直接脚尖一踮,骤然就变成了夜刃豹形态,两只夜刃豹瞬间发动钻入对面的混混群中。
霎时间,还没反应过来的混混们就人仰马翻。
后面的玩家们不服气了。
“哎,富兰克林你怎么一句话不说先动手了,好狡猾!”
“喂,别抢怪啊,这只让我来。”
“靠,还说我抢怪,只有一丝血了,你直接一个大地尖刺抢了,你要不要脸?”
“嘿嘿嘿~”
于是,整个战场变成了混混大战动物园。
远处,戈麦斯脸色难看的看着这一幕,庆幸还好自己留了一手没有让自己的亲信也跟去。
手下有些不长眼地凑了上来:“族长大人,我们是否要亲自上,看这群德鲁伊好像也就比那群混混强一点,还是很好解决的。”
戈麦斯顿时气不打一处来,瞄了一眼说话的地精,竟然还是自己的远房亲戚,地精族都是这种蠢货的话还怎么崛起?
不由愤怒地一巴掌拍到这个傻货的后脑勺上,多少还留了很多力,让这个傻货不至于被拍倒在地。
低声怒吼道:“你瞎啦,你没见其中一只夜刃豹至少是5阶的吗?平时教你的眼力见都吞狗肚子里去了吗?”
如果自己这行人直接和对面对上,恐怕也是惨胜,而这些手下都是自己的嫡系,一个也死不起。
小弟被骂的不敢回话,只能低着头挨训,这啥呀,不都是黑不溜秋的豹子吗?从哪看出来的?算了,族长说5阶就5阶,族长说的都对。
眼见这小弟低眉顺眼的样子,也就这一个优点了。
“撤,我们回去!”
既然事不可为,留在这里也毫无意义,不如趁早回去向格内罗大人报告,反正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之所以带人来也是为了扩大战果。
但是他突然一阵毛骨悚然,自己的身后竟然一点声息都没了,这不可能?
戈麦斯骤然回头,只见自己的族人不知在何时已经全部倒在了地上,身上没有伤口,似乎只是晕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