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雀鹰恢复意识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被关进了牢里。
那个他原本颇为看好的麻雀老弟还没走远,但此刻那人身上穿的却是他的衣服,他能看得见,那麻雀老弟正在跟牢头说些什么,甚至还从牢头的手里拿了一袋铜钱。
此情此景,就算雀鹰再怎么迟钝,也已经能意识到,他这是被出卖了。
“狡猾!狡猾的南人!”
雀鹰死死地攥紧了拳头,恶狠狠地咒骂着。
“该死!南人真是该死!”
好恨,好恨,此刻的雀鹰心中只剩下满腔愤恨。
就是因为看不惯南人这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做派,身为南人的他才会如此的向往草原——草原上没有这么多勾心斗角,也不存在什么尔虞我诈,漠北的寒风会磨砺出真正的男人,那勇猛无畏的模样才是真正的强大。
所以,强大征服弱小,也是理所当然。
懦弱的南人,狡猾的南人,这些愚蠢的废物,他耻于与之为伍——与其像那些废物南人一样往脸上涂脂抹粉,将自己打扮得如同优伶一样,他宁可去到北边去,到草原去,哪怕做一个卑微的牧人。
就算只是一个卑微的牧人,但他至少也还能算是个男人,他能抡得动刀子,能挥得动鞭子,结实的鞭子会抽在那些南人身上,如同凛冽的北风一样拷打他们,让他们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代价。
所以他才会到兖州来,到最危险的前线来,为了那个大鹏一样扶摇直上的可汗,他宁愿成为其麾下的鹰犬。
可现在,原本应该翱翔于天际的高傲雄鹰,却被区区一只麻雀出卖。
“好恨……好恨!”
雀鹰咬牙切齿。
憎恨会让他失去理智,憎恨会干扰他的判断,对于一个谍报人员来说,这是极大的忌讳。
但雀鹰很清楚,他现在最需要的反而就是这个。
激烈的憎恨,本就是最强烈的情绪,在这份坚定不移的憎恨之下,他可以做到很多事情。
“南人都该死……南人都该死!”
指甲抠入小臂,雀鹰竟硬生生的在小臂的皮肤之下,抠出一片寸许长的刀片来!
虽然仅仅只有一寸的长度,但这刀片之上的凶恶煞气,却几乎都已经要满溢出来!
“南人,都该死啊!”
眼见得出卖他的麻雀,和远处的牢头,都已经消失在牢房的拐角,雀鹰便在这寂静的监牢之中,割开了自己的脖颈。
最先喷出的是大量的鲜血,腥红的血液洒满了墙壁,紧接着喷出的竟是骨头与碎肉,而雀鹰的身形也急剧缩小着——这是一个极为痛苦的过程,刀片之上的煞气游走周身,扭曲着他的筋骨,撕裂着他的血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