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要了胡娟的老命么!
姜荷语的原话是,苏海生在江城县带一两年就走,也可以随时都可以走。
也就是,姜荷语也不怕自己的老公的名声在这里弄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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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胡娟和苏晚晴要在这里生活一辈子,王永志要在这里生活一辈子。
宝贝儿子王永志都还没有成家呢!
要是把名声搞臭了,还怎么活?
最后胡娟还是选择了妥协,和姜荷语签署了协定。
毕竟粮站的工作,一个月还是有30块钱。
这对胡娟来说,是最好的结局。
如果苏海生不回来,自己的儿女甚至连工作都没有。
胡娟哭诉之后这才和苏晚晴商量着未来,毕竟苏晚晴都27岁了。
80年代的农村,女孩子一般二十岁左右就结婚了,十七八岁结婚的比比皆是。
有些十七八岁把孩子生了,等到二十岁在去民政局领结婚证的都有。
而且很多农村人根本就不在乎结婚证,只要办了酒席拜了堂就算是结婚了。
在农村女孩子要是超过二十五岁不结婚,会被人说闲话,要是二十七八岁还不结婚,那就是异类了,会被人戳着脊梁骨说闲话。
而且胡娟知道自己的成份不好——寡妇,还有个儿子。
别看有不少男人追求苏晚晴,其实这些男人都只是想玩儿,占苏晚晴的便宜,真的愿意和自己结成亲家的,除了陆山河的父母,还真的没有几个人
胡娟觉得自己命很苦,年轻的时候就被大队的人说闲话,她可不希望自己的女儿重蹈覆辙。
苏晚晴也是着急了,现在城里去不了城里的工作也没了,可别陆山河也黄了。
“妈!要不……要不,咱们把彩礼再减一点,还是把婚结了吧。”
胡娟觉得也是这个道理,但是她本就是要强的女人,说出去的话不能说收回来就收回来。
“冰箱可以不要,但是洗衣机必须要,便宜和臭小子了!”胡娟自言自语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