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珠第一条诉讼处理完之后,休庭半个小时。
再次开庭接着处理李明珠的第二条诉讼。
第二条诉讼告韩家众人以诈取彩礼为目的,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
第一条诉讼打官司输了,韩家士气有点低落。
他们听到这条诉讼一脸懵,这是什么?什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韩春堂不解问道:“法官,这是什么意思?这又说我们犯什么事了?”
法官见到被告不懂,解释说道:“根据《龙国刑法》第257条规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指故意使用暴力手段干涉别人结婚自由或者离婚自由。
通常表现为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扣押或禁闭受害人,或者是以获取彩礼为目的,强制受害人与他人结婚等等。
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的话,也就是受害人受到伤害或者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这么一解释,韩家众人算是听懂一些了。
他们一个个觉得李明珠够狠的,竟然想要这么多人坐牢?
大家好歹是亲戚,虽然闹些不愉快,但至于这么狠吧?
刚刚也答应钱会还给她们,还要这样逼着大家,李明珠这不仅想要韩家的钱,还要韩家的命呀!
一想到要坐牢,这帮韩家人瞬间吵渣渣的,一个个激动的不行。
法官让他们安静下来,喊了几分钟韩家人才平静下来。
等韩家人安静,法官接着宣读事情经过:“2010年8月26日晚上,被告人来到原告住所,以还款为由胁迫原告女儿嫁给梨树村陈某某,以此诈取彩礼费。
原告不愿,被告准备采取暴力措施,好在受害人朋友及时制止被告的暴力行为。
被告威胁受害人朋友之后离开原告的住所。
此事过后被告又教唆本村上百号人来到原告住所采取暴力行为。
将受害人朋友的车辆打砸并掀翻到路边,导致受害人朋友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