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历十四年(779年),代宗在大明宫紫宸内殿崩逝,太子李适即位,是为唐德宗。德宗任用杨炎为相,于建中元年(780年)开始实行两税法,一年分夏、秋两季依土地征税。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而“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使古代赋税制度由“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方向发展,在短时期内缓和了财政困难问题。 [122]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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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宗力图平藩,不许藩镇传土地于子孙,招致成德、魏博、淄青三镇叛乱,发生了持续五年的奉天之难。在平叛过程中,更有卢龙、淮西继叛,各自称王称帝。前往平叛的泾原军队又发动泾原兵变,占领长安,拥卢龙节度使朱滔兄朱泚为帝,德宗一度逃往奉天(今陕西乾县)和梁州(今陕西汉中)。在李晟等人陆续将兵变平息后,德宗对叛乱造成的危难心有余悸,于是对藩镇采取姑息态度,承认河北三镇世袭特权,以使其取消王号,维持现状。这次失败的削藩战争,基本奠定了其后中央与藩镇、藩镇与藩镇的强弱地位,以及各藩镇之间盘根错节的相互关系 [187]。德宗回到长安后,一方面积蓄力量为削藩做准备,同时把神策军交给宦官统领。 [182]
不过,德宗在位时,用宰相李泌之策,联合回纥、南诏,打击吐蕃,也为后来的“元和中兴”创造了较为有利的外部环境。
唐顺宗、宪宗统治时期
主词条:永贞革新、元和中兴
贞元二十一年(805年),唐德宗驾崩,其子李诵登基,即唐顺宗。顺宗任用王叔文等,罢除了宦官掌握的“宫市”,试图夺取宦官统领神策军的权力,结果遭到宦官强烈抵制。在宦官俱文珍等人的密谋下,在位不到两百日的顺宗被迫禅位于其子李纯,即唐宪宗;王叔文、柳宗元等改革核心成员或被赐死,或被贬为远州司马。这次斗争被称为二王八司马事件或永贞革新。 [187]
明人绘唐宪宗李纯彩像 [184]
宪宗经常阅读典籍实录,以祖上圣明之君为榜样,总结历史经验,勤勉政事。他注重发挥群臣的作用,敢于任用能臣、贤臣为宰相。宪宗在延英殿与宰相议事,很晚才退朝。宪宗在位十五年间,在政治上有所改革,政绩较多。 [218]
在军事上,宪宗刚明果断,用人不疑,决心以法度制裁藩镇,力图中兴统治。从元和元年(806年)到元和七年(812年),他在宰相李吉甫、杜黄裳、武元衡、裴度等人的支持下,先后派兵讨平西川、夏绥、镇海三镇,劝导魏博节度使田弘正归顺朝廷。元和九年(814年)至元和十二年(817年),经过苦战平定淮西吴元济叛乱。此后,成德镇的王承宗也输纳贡赋、请授官吏。元和十四年(819年),又平定淄青节度使李师道。各地节度使都由中央任命 [182]。至此,跋扈的河北三镇及淮西、淄青都接受朝廷约束,全国暂归统一 [187]。这一短暂的成就被称为“元和中兴”。
宪宗死后,唐穆宗即位,宰相短视,致使长庆元年(821年)魏博、成德和卢龙三镇再叛,而元和以前长期割据的河南、河北和山东地区的其他藩镇,继续在唐朝中央政府控制之下。唐王朝直接统治的地区比元和以前有所扩展,但藩镇问题并未从根本上解决。 [182] [187]
宦祸党争
宦官专权
主词条:南衙北司之争
元和时期主要的割据藩镇
在吐蕃的威胁下,外部危机严重的情况下,唐朝的内患也不断加深。其中导致唐后期政治腐败的更大问题是宦官专权,专权的基础和危害均源自宦官握有兵权。 [187]
唐初使用宦官有一定限制,到唐玄宗时宦官权力明显扩大。安史之乱爆发后,肃宗以宦官李辅国执掌禁军。代宗时神策军成为中央禁军。德宗不信任朝官,设左右护军中尉,以宦官担任,统率神策军。从此,由宦官统领神策军成为固定制度,直至唐亡。神策军地位在其他禁军之上,装备精良,有十五万人之多,控制了神策军等于控制了中央的军事力量。朝廷又以宦官为监军使、驻扎各个藩镇,直接与中央联系,既是中央耳目,又是控制地方的手段。朝廷还设置由宦官充当的左右枢密使,替皇帝裁决政务。两枢密使、两中尉号称“四贵”,掌握军政大权,成为政府实际统治者。自顺宗以后至唐亡,除唐敬宗外,八个皇帝都是宦官拥立的;宪宗、敬宗均死于宦官之手;一个皇帝(昭宗李晔)曾被宦官囚禁。 [187]
跋扈的宦官胁迫皇帝、蔑视宰相、欺凌士人、横行朝野,必然与朝官发生冲突。由于宦官的机构在北面宫城,朝官的衙门在南面皇城,因此朝官和宦官的斗争被称为“南衙北司之争”。在皇帝支持下,朝官曾与宦官有过两次大的斗争,一次是顺宗时的“二王八司马事件”(参见“艰难复兴”目录),还有一次是文宗时的“甘露之变”。当时文宗起用李训、郑注,策划了一个剪除宦官的计划。太和九年(835年)十一月,李训使人谎称金吾厅后石榴树上出现甘露,想在神策军中尉仇士良等率众宦官前往查看时将他们杀尽。仇士良在途中发觉有异,挟持文宗急入内宫,随即派神策兵捕杀李训、郑注并众宰相,血洗长安。文宗以后,再无皇帝主动对宦官采取大规模剪陈行动,从此,“天下事皆决于北司,宰相行文书而已”,直到唐朝灭亡 [187]。而后,宦官团结一致;以宰相为首的南衙唯有借藩镇兵力对抗宦官权力,从而埋下了晚唐藩镇、宦官相冲突的种子。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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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争不断
主词条:牛李党争
安史之乱后,君权多弱,相权又不专,导致朝官内部争权夺利、各结朋党,排斥异己。宪宗在位时已经关注朝官结党倾向,多次与宰相讨论朋党问题。宪宗以后,出现了影响朝政四十余年的所谓“牛李党争”。“牛党”以牛僧孺、李宗闵为领袖,“李党”以李德裕、郑覃等为领袖。两党大致各由志趣相投、政见相似的官员相结而成。虽然在科举置废、藩镇政策方面有不同意见和措施,也可分出优劣,但总体看,党争的主要表现还是以人划线,此进彼退,互相倾轧。穆宗时,李德裕为浙西观察使,本当入相,却八年不得调动,而牛党引牛僧孺为相,造成李、牛积怨加深。唐文宗李昂时,牛李两党斗争日趋激烈,在朝议事,争吵不休;进退官员,唯党为是,以致文宗叹道:“去河北贼易,去朝廷朋党难。”直至唐宣宗时,两党领袖或贬或死,“牛李党争”才告结束。 [187]
振兴国势
唐武宗、宣宗统治时期
主词条:会昌中兴、大中之治
被誉为“万古良相”的李德裕 [185]
开成五年(840年),文宗病重,宦官仇士良、鱼弘志矫诏拥立颍王李炎为皇太弟。不久后,文宗崩,李炎即位,即唐武宗。武宗重用李党首领李德裕,贬黜牛僧孺、李宗闵,澄清吏治,发展经济,有志于革除积弊,出现了较好的政治局面。 [187]
首先,对于宦官有诸多不满的武宗,吸取文宗失败的教训,改用了疏远、冷淡的手段对付宦官 [45]。会昌二年(842年),仇士良煽动神策军哗变,被武宗与李德裕联手挫败。仇士良惶恐谢罪,被剥夺了军权,被尊崇为观军容使。不久后,仇士良主动请辞,被迫致仕 [219]。因此,武宗统治时期,宦官势力遭到遏制。
其次,武宗朝对外击溃回鹘乌介可汗及其部众,肃清北疆;对内刚柔并济,使藩镇降服。他挑选了恭顺朝命的雄武军使张仲武继任卢龙节度使,同时坚决派兵讨伐不尊朝旨的昭义镇刘稹叛乱 [187]。武宗以后,藩镇内部骄兵逐帅日见频繁,与中央政府长期相安无事 [217]。
在宗教问题上,武宗崇信道教,并且为打击僧侣地主的势力,他于会昌五年(845年)下诏拆毁佛寺,令僧尼二十六万余人还俗,没收奴婢十五万人及大量寺院土地 [130]。由于毁佛成功,从而扩大了唐朝政府的税源,巩固了中央集权。但在拆毁寺院的过程中,经济损失也不小 [131]。这一事件被称为会昌灭佛。此外,景教等宗教的传播也受到限制。
会昌六年(846年),武宗因丹毒发作而驾崩,宦官选择光王李忱继承皇位,是为唐宣宗。未即位前的宣宗表面上是容易被宦官利用的无能之人,但等到即位以后,却表现出励精图治的愿望。他贬李德裕于崖州,抑制宦官势力,打击权贵,勤俭治国,注重选拔人才。文化上,再次尊崇佛教。
大中二年(848年),敦煌(今甘肃敦煌)人张议潮领导沙州等地人民起义,驱逐了河西地区的吐蕃守将,并派使者携十一州地图户籍入朝,归顺唐朝廷。经过多年奋战,使河西走廊的瓜、沙等十一州重新回归唐朝,吐蕃势力被彻底逐出河西、陇右之地 [114]。此后“西尽伊吾,东接灵武;得地四千余里,户口百万之家;六郡山河,宛然而归”。 [115]
河西肃清后,唐王朝无西顾之忧,而在武宗、宣宗统治时期,唐朝国势有所起色,百姓日渐安稳,使本已衰败的朝政呈现出“中兴”的局面。但他们无法解决日益复杂的社会矛盾。 [182]
走向衰亡
主词条:唐末农民起义、梁晋争霸
唐宣宗统治末期,经济、政治衰退,国内乱象频生 [150]。大中十三年(859年),宣宗驾崩,其子李漼即位,即唐懿宗。当时唐与南诏在四川、云南、广西一线发生了战争,政府财政也发生严重困难,经常预征两三年的赋税。江淮一带又遇到连年水旱,农村十室九空,农民大量逃亡 [164]。待到懿宗甫袭位,国内积累的矛盾便爆发,全国出现大规模的民变。大中十三年(859年)至咸通元年(860年)的裘甫起义和咸通九年(868年)至咸通十年(869年)的庞勋起义拉开了唐朝灭亡的序幕,史称“唐亡于黄巢而祸基于桂林” [149]。 [182]
咸通十四年(873年)七月,懿宗病死,其子李儇即位,为唐僖宗。僖宗在位期间,权宦田令孜把持朝政,政局日益混乱。乾符二年(875年)初,出现了王仙芝起义,起义军自濮州(今山东鄄城北旧城)起兵,屡败唐军,至乾符五年(878年),起义军首领王仙芝战死。然而就在同时,曹州冤句(今山东菏泽)人黄巢的力量不断壮大,并一路转入南方,于广明元年(880年)发动北伐,十二月抵达长安附近。僖宗仓皇逃亡蜀地。至中和四年(884年),在各镇节度使的夹击下,黄巢起义方才平息 [164]。这次起义使唐朝的经济重地江南地区遭受了巨大的打击,宦官所管理的禁军也损失过重,而宰相与宦官间仍斗争不断。此外,这次起义后,超强藩镇开始出现,打破此前各藩镇间的均势,以兵力压制群藩,最后导致唐朝灭亡。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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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德元年(888年)僖宗死后,其弟寿王李晔即位,即唐昭宗。昭宗继位后,决定迁都洛阳 [162]。乾宁五年(898年),神策军中尉刘季述等人发动政变,软禁昭宗,强迫其退位为太上皇,扶立太子李裕即位,年号光化。天复元年(901年),宰相崔胤联合神策军指挥使孙德昭袭杀刘季述,迎昭宗复位。 [163]
篡夺唐室皇位的后梁太祖朱温 [186]
在这一时期,宣武军节度使朱温与河东节度使李克用成为风云人物,在朝廷各树党派。在朱温的支持下,宰相派胜利。天复三年(903年),朱温入宫尽诛宦官 [111]。天佑元年(904年),朱温发兵攻陷长安,挟持昭宗迁都洛阳,之后将其杀害,立辉王李柷为帝,即唐哀帝 [97]。天佑二年(905年),朱温大肆贬逐朝官,并将三十余位朝臣杀死于白马驿(今河南滑县),投尸于河,史称白马驿之祸 [165]。
朱温本想等统一后再夺取帝位,但因征讨淮南杨行密失利,故决定提早称帝 [46]。天佑四年(907年),朱温逼哀帝禅位,唐朝至此灭亡 [47]。在随后的五代十国时期,李克用之子李存勖所建的后唐和李昪建立的南唐都自称是唐朝的承继者而用“唐”作为国号 [112-113]。
疆域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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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域范围
主词条:唐朝疆域
前期
因致力于“拓境为大”,唐朝前期的疆域拓展明显,唐朝在边疆各地广置羁縻府州进行管理。隋末,东突厥势力发展迅速。贞观四年(630年)唐朝出兵击败东突厥,取得阴山以北至大漠的广大地区。唐朝又攻灭漠北的薛延陀,于其旧地设安北都护府(今蒙古国杭爱山以东),统管漠北铁勒诸部的都督府州;并于漠南地区设单于都护府(治今内蒙古和林格尔以北),统辖漠南突厥诸部的都督府州。高宗永淳元年(682年)后突厥兴起后,唐朝势力退出漠北地区。 [158]
唐灭东突厥之后,西域的伊吾七城降唐,唐于其地置西伊州(治今新疆哈密)。以后又据有西域的多处地区,先后置龟兹(今库车)、于阗(今和田)、疏勒(今喀什)、碎叶(在今吉尔吉斯北部)四镇,并将西域都护府移至龟兹,称为安西四镇。唐朝攻灭西突厥后,在东起阿尔泰山、西至咸海的西突厥旧地设数十个羁縻府州。在中亚,唐朝的势力还进入阿姆河流域。天宝十载(751年),唐军兵败怛罗斯之战,唐朝的势力退至葱岭以东地区。 [158]
在东北部,唐朝攻灭高丽(即高句丽),于平壤设安东都护府,下辖一些羁縻府州,辖境包括今乌苏里江以东及黑龙江下游,南及朝鲜半岛的北部和西南部。以后因统治不稳,唐朝将安东都护府移至辽东(今辽宁辽阳)。天宝以后唐朝废除安东都护府,放弃了辽东地区。 [158]
在西南部,唐朝招降西南各族,在今川西南与滇东北一带,先后置南宁州都督府(治今云南曲靖)、戎州都督府(治今四川宜宾)及姚州都督府(治今云南姚安),疆域一度扩至今缅甸东北部。但吐蕃、南诏相继崛起,使唐朝在西南的统治不稳,最终以天宝初年后南诏永久性占领姚州都督府治地告终。 [158]
唐朝在今越南北部设安南都护府(治今越南河内)。 [158]后在都护府基础上置静海军,由节度使兼领都护。终唐一代不废。
总之,在唐高宗龙朔(661年-663年)年间,唐朝疆域达到极盛:东起朝鲜半岛,西达咸海以及呼罗珊地区(唐在中亚有羁縻州安息州),北包贝加尔湖至叶尼塞河下流一带(唐在极北处有羁縻州玄阙州),南抵越南顺化一带 [48]。有学者根据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 [98],推算唐朝在总章二年(669年)的疆域面积应为1076万km2左右 [216]。
开元二十九年(741年)唐朝版图,取自《中国大百科全书》 [148]
后期
安史之乱爆发后,唐朝前期所置的羁縻府州逐渐丧失,周边的边疆王朝与边疆政权的疆域也不断扩大。为平定接连发生的叛乱,唐朝将防守吐蕃的军队东调平叛,西面边防空虚。吐蕃乘机向东面和北面扩展,先后夺取唐朝的川西北、甘东南等地,控制了河西走廊;又占据北庭、安西地区。吐蕃对唐朝在西部、西北部的统治形成严重威胁 [158]。晚唐时,沙州人张议潮起兵收复河陇地区,重新打通丝绸之路 [169]。
元和十五年(820年)唐朝版图,取自《中国大百科全书》 [148]
行政区划
主词条:唐朝都城、唐朝行政区划
唐朝建立后,定都西京长安(今陕西西安),同时以洛阳(今河南洛阳东)为东都,通称“二京”。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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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史之乱前,唐代地方分州、县两级 [177]。此外,唐朝开创了中国行政区史上道和府的建制。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分天下为十道。这些道没有实际的权力。唐代城市等级主要是总管府、都督府、节度使等,府以下为州、县。贞观十四年(640年),全国共设三百六十州(府),下辖一千五百五十七县。开元年间又将山南、江南各分东西,并增置京畿、都畿、黔中三道,形成十五道的格局。道设州、府,州、府下设县,据开元二十八年(740年)户部的统计,全国共有州、府三百二十八座,县一千五百七十三座。 [49-50] [177] [209]
唐朝国境内的少数民族很多,为有效管理突厥、回鹘、铁勒、室韦、契丹、靺鞨等各民族,分别设立了安西、安北、安东、安南、单于、北庭六大都护府,以及大量隶属于六大都护府的都督府和羁縻州。
关内道京畿道
关内道北部(安北、单于都护府)
河南道
河东道
河北道南部
河北道北部
山南东道
淮南道
江南东道
江南西道
黔中道
陇右道东部
陇右道东部(安西都护府)
剑南道北部
剑南道南部
岭南道东部
桂州容州附近
岭南道西部
(区划图册参考资料 [98])
政治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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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制
主词条:唐朝官制
唐代青铜文官俑 [178]
唐朝官制基本承袭隋制而又有所发展。中央机构由政事堂(后改中书门下)、台省、卿监、南北衙卫军(见“军事”目录)及东宫官属几个部分组成:
政事堂,唐初设于门下省,为宰相议事之所。唐初宰相由两类人构成,一是三省长官,一是他官加“参预朝政”“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衔者。宰相上午在政事堂议事,下午回本署办公。军国大政及五品以上官员的任免黜陟,均由政事堂公议商定,然后奏请皇帝批准。高宗时,政事堂徙于中书省。尚书省长官无加衔的反而不是宰相。开元十一年(723年),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下设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分曹办事,从议事所变为办公处。从此,中书门下正式成为宰相的办事机构,使决策、行政一体化 [194]。唐后期宰相的名号基本是“同平章事”。 [176]
台省指尚书、门下、中书三省和御史台。三省仍然是正式机构。尚书省是最高政务机构,负责执行经中书省起草,门下省审核,最后皇帝批准的各项诏令。长官是尚书令,因唐太宗即位前曾任此职,此后臣下不敢居此职,遂以左右仆射为尚书省长官。尚书省有一个总机关,叫都省。都省中设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左右司员外郎,分管吏、户、礼左三部和兵、刑、工右三部。左右仆射位高而不常任事,实际负责人是左右丞。六部长官为尚书、侍郎。每部下分四司,各设郎中、员外郎、主事、令史等员。中书省是由隋朝内史省改置。主管制令。长官是中书令。副长官是中书侍郎。具体负责起草诏敕的是中书舍人。门下省长官为侍中,副长官为门下侍郎。具体负责文书审议的是给事中。中书、门下两省关系最密。又分设左右散骑常侍、左右谏议大夫、左右补阙、左右拾遗,均为谏官。此外,在中书省还有起居舍人,门下省还有起居郎,专门负责记录皇帝言行。 [176]
唐朝不仅在谏官的组织方面进一步完善,而且在实际运行中也有特色,特别是唐太宗时,以魏徵为代表的大臣的出现,使谏官职能发挥得比较充分。御史台是最高监察机构,以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为长官(大夫不常设置,中丞往往是实际上的长官),主要掌纠察百官和监督府库出纳,为“天子耳目”。御史台内部分台、殿、察三院,分设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合称三院御史。三院御史共司监察,各有侧重,反映出唐朝监察体制比前代更加完备。 [176]中央的司法机构有:大理寺(最高审判机构)、刑部(司法行政机构)、御史台(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活动)。每遇重大案件,大理寺卿会同刑部尚书和御史中丞共同审理,称“三司推事”,即后世“三法司”的前身。 [209]
秉承六部政令加以贯彻执行的事务机构统称“九寺五监”。 [209]卿监指九寺、五监及秘书省、殿中省、内侍省。九寺名称与隋朝相同。五监指国子、少府、将作、都水、军器五监。九寺长官称卿,次官称少卿。五监中有三监长官称监。秘书省长官也称监。所以,这类机构统称卿监。
东宫官与隋朝相仿。除设太子三太、三少外,还有太子宾客。又置詹事府、左右春坊。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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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官制中一个重要特点,是在一般职官系统之外,另有使职差遣(临时派某官办某事,事毕辄罢)。以他官行宰相职事的同平章事就具有这种性质。中央重要的使职还有翰林学士和宦官四贵(左右中尉和二枢密使)。 [176]
到了唐后期,中枢机构和行政事务两方面都出现了变革。在提升皇权和追求行政效率的过程中,“中书门下”与“使职差遣”的作用日益增大;原有机构与新设实际办事机构并行;“官”与“职”分离。这些变化直接影响了五代和北宋的政治制度。 [189]
李积
房玄龄
魏征
尉迟恭
程知节
秦叔宝
虞世南
孔颖达
明《唐宋名臣半身像册》中的长孙无忌
褚遂良
薛仁贵
狄仁杰
姚崇
宋璟
张九龄
郭子仪
李光弼
颜真卿
张巡
李白
杜甫
韩愈
陆贽
裴度
白居易
李德裕
选制
主词条:科举制度
唐朝的科举有制举和常科。制举为选拔特殊人才,由皇帝召试,科目繁多,不常设。常科有六: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其中秀才应举者少,明法、明书、明算招考的是法律、书法、算数等专门人才,在常科中都不重要,而明经、进士则是常科乃至科举制中最主要的科目。明经科每年取百人左右,要多于进士科所取的三十人,但考试难度及社会地位均低于进士科,以致当时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189]
雁塔进士题名墨迹 [144]
参加考试的人有两种:出自各类学校的称“生徒”,学成直接参加尚书省礼部试;未入学的称“乡贡”,需先参加州县考试合格后,再参加尚书省礼部试。明经科考试主要是“帖经”,考的是背诵经典的能力,相对比较简单。进士科考试科目从唐初到玄宗不断变化,最后固定为三场:帖经、杂文(主要是诗赋)、对策。考试科目的变化与政治形势、文化风尚,以及统治者的好恶均有关系。 [189]
常科及第,只获得出身即入官资格,要想获得官职,还必须参加吏部举办的“铨选”。铨选的标准有四:身(体貌)、言(言辞)、书(书法)、判(判语),其中的“判”是官员必备的处事能力。完整意义上的官员选举制度,包括获得入官资格的“举”和取得官职的“选”。明经出身,成为中下级官吏的较多;进士出身,则有更多的机会出任高级官吏。唐宪宗以后,进士出身的在宰相中已经占有绝对优势。到唐末,进士科出身者被称为“衣冠户”,享有免除徭役的特权,是宋代“官户”的前身。 [189]
唐朝的科举制虽已确立,但仍不完善,具体表现为:
1.
取人不多。在前期与门荫入仕、胥吏入仕诸途径并存,在仕途中尚不占主要地位; [189]
2.
仍有“荐举”残余。即考试录取时,除成绩外,应举者的声誉和各方面的推荐对主考官有很大影响、于是举子为得到名人推荐,到处请托关系,趋附奔竞; [189]
3.
及第后不能及时和保证得官。许多明经进士终身没有官职,造成入仕成本过高,浪费人才。 [189]
尽管如此,科举制的确立还是起到了抑制门阀、选拔寒庶的作用,是唐朝兴盛的人事保证。它所具有的不问出身背景、公平竞争的特色也被后世继承和发展。科举制总结了历代选官制度的经验教训,创设了一套更为完善的人才选拔机制,极大地扩展了统治阶级的社会基础,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普遍推行的选官制度,直至清代晚期。 [189]
律令
立法形式
主词条:律令格式
唐朝明确规定国家的正式法律形式为律、令、格、式四种。《唐六典·刑部》中指出∶“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止邪,式以轨物程事。”律即是刑事法典(包括了部分诉讼程序);令是积极性的、正面性指导人们行为的法规,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制度;格是以禁止性规范为主体的单行法规;式是国家行政事务的具体操作程序、公文的格式。唐代几次大规模的立法活动都是同时修订律、令、格、式,说明这是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160]
除了律、令、格、式四种法律体系外,唐朝还曾编制称之为“六典”的典章汇编。唐末又曾将律、令、格、式以及有关的制敕以刑事法律为主体,汇编为“刑律统类”。 [160]
立法活动
主词条:唐律
《唐律疏议》残片 [143]
唐律根据隋《开皇律》修撰而来。唐高祖时令刘文静、萧瑀和殷开山等人制订《武德律》。唐太宗即位后,命长孙无忌和房玄龄等人厘改《武德律》为《贞观律》。唐高宗永徽年间对唐律进行了修订,形成《永徽律》,并进行全面注释,写成《律疏》。传世的《唐律疏议》,分十二篇,共五百零二条,一般认为即《永徽律疏》 [143]。之后,玄宗朝又有《开元律》等。唐律“一准乎礼,以为出入” [161],是传世的中国古代最早、最完整的一部法典,成为中华法系后世法典的蓝本。它对亚洲很多国家产生过显着的影响。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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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法律将谋反、谋叛等反对朝廷的行为定作不得赦免或赎免的“十恶”大罪,对朝廷的延续起到了保障作用。又有一系列相关土地私有权的条例,维护了经济基础。贵族、富人、官僚受到了一定的不平等的法律保护,在与庶民触犯同样的法律下可减刑或免刑。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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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词条:唐朝经济
人口
天宝时期人口分布图
因隋炀帝杨广造成的隋末天下大乱导致全国人口锐减,至唐高祖武德年间仅200余万户,李唐统一全国后户口开始逐步恢复。唐太宗贞观十三年(639年),户数恢复至304万,人口达1235万,又获塞外归附人口120余万 [54-56]。高宗永徽三年(652年)全国有户380万 [57]。武则天神龙元年(705年)全国有户615万,约3714万人。 [58]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年),户数,口数,为官方户口统计的峰值 [59]。安史之乱后,因藩镇割据及户籍统计和管理混乱废弛,户口数不符合实际情况。据学者分析,唐代宗广德二年(764年),全国人口至少有4600万到4700万左右,晚唐人口峰值达6000万左右。 [42] [60]
唐代户口统计表
年份
户数
口数
出处
隋末唐初
-
《册府元龟·卷四百八十六》 [64]及《通典·卷第七》 [65]
唐太宗贞观十三年
(639年)
据《旧唐书·地理志》诸州县户口统计而来 [138-141]
唐高宗永徽三年
(652年)
-
《唐会要·卷八十四》 [57]
武曌神龙元年
(705年)
《旧唐书·卷八十八》 [58]
唐玄宗开元十四年
(726年)
《旧唐书·本纪第八》 [66]《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三》 [67]
唐玄宗开元二十年
(732年)
《旧唐书·本纪第八》 [68]《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三》 [69]
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
(740年)
《旧唐书·卷三十八》 [70] [138]
唐玄宗天宝元年
(742年)
《旧唐书·本纪第九》 [71]
唐玄宗天宝十三载
(754年)
①
②
③
①
②
③
数据①据《旧唐书·本纪第九》 [59]
数据②据《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七》 [72]
数据③据《旧唐书·玄宗纪》天宝十三载课与不课户口分计数统计而成
唐玄宗天宝十四载
(755年)
《通典·食货七》 [73]
唐肃宗至德元载
(756年)
-
《唐会要·卷八十四》 [74]《册府元龟·卷四百八十六》 [75]
唐肃宗乾元三年
(760年)